法律解析:
1、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调整年检周期:从2020年11月20日,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同时优化检验周期,超过6年不满10年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检验周期由每年检验1次放宽至每两年检验1次,即私家车10年内仅需上线检测2次,分别是第6年、第8年。10年以上的,按照原规定的检验周期执行,即10-15年的,每年检验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检验一次。
2、异地通检:车辆年检将实现全国“通检”,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均可在登记地以外的省份直接检验车辆,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