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居住证丢了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申请人需要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缴费、取得办证回执,按预约日期凭回执领取居住证即可。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