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结婚证丢了的,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后,或者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即可办理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导致没有结婚证的,则双方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属于事实婚姻,想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