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贪是检察院的管理部门管理。职能职责如下:
1、反贪污贿赂总局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属的一个内设机构;
2、负责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
3、参与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
4、直接立案侦查全国性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
5、组织、协调、指挥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
6、负责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协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