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是一个收入,国家的收入标准是2011年的不变价农民人均年收入2300元,按照物价等指数,到2019年底现价是3218元,计划到2020年底是4000元左右。根据建档立卡的信息,已经脱贫人口的收入人均都在9000元以上,剩余贫困人口人均收入在6000元以上。
“二”是不愁吃、不愁穿,目前也做到了。
“三”是“三保障”。一是义务教育有保障,现在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的孩子有,但很少。二是基本医疗有保障,通过县医院的建设,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建设,现在所有的村都有了卫生室和村医,能够保障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看得上病。另外,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障网也建起来了,所以解决看病难的问题,基本的医疗保障是能够做到的。三是住房安全有保障,中国这几年解决了800多万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现在还有一些正在解决中。同时针对饮水安全问题,国务院扶贫办现在对“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工作是按月调度,全国大概还有15万人没有解决。
【法律依据】:
《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阶段目标。从2015年到2020年,按照前三年集中攻坚、后三年巩固提高的阶段安排,紧紧抓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这个核心,确保扶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同步推进扶贫开发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前三年集中攻坚,每年稳定减少贫困人口100万人以上,到2017年底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其中扶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后三年巩固提高,到2020年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消除绝对贫困,所有贫困县实现脱贫;基本完成农村小康主要监测指标,努力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