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深圳市户口入户实施办法规定为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改革和完善本市人才引进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工作按照取消干部工人身份引进界限,综合评价、量化标准、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的原则,为产业升级转型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人才保障。
2、引进市外人才入户本市,包括从市外调入干部和招调工人入户本市的,适用本办法。但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接收境外人才和留学人员业务的除外。
3、积分入户是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对申请引进的市外人才进行多元评价、综合打分。当拟引进人才计分指标累计达到一定分值时,可依程序申请办理引进入户。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工作实行全市统一政策、统一审核标准、统一信息管理。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市引进人才积分入户政策的指导、协调和检查,并将人才引进积分入户计划指标统一纳入全市年度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内管理。
【法律依据】:
《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 第十条 申请人才引进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身体健康
(三)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和缴纳社保(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除外)
(四)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第十一条 人才引进核准分值设定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