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是属于隶属于最高法和最高检管理的警察队伍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组织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警务部(司法警察局)、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组成。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组织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警务部(司法警察局)、省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总队、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支队、基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组成。
司法警察授予警司、警督、警监警衔
肩章符号与现役警察一样分为中国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总警监、副总警监;警监(一级、二级、三级);警督(一级、二级、三级);警司(一级、二级、三级);警员(一级、二级)。
I. 第一等:总警监、副总警监(2级)
1. 第1级:总警监,授予正部级警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国家安全部部长);
2. 第2级:副总警监,授予副部级警官(公安部及国家安全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纪检书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部级的厅局长(须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且兼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常委或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直辖市副市长的高级警官,依据该条件全国若干名);
II. 第二等:警监(3级)
1. 第3级:一级警监,正厅级(公安部部长助理、厅长而无兼任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共党委常委或副职行政首长)、专业技术高级;
郭声琨出席晋升警衔仪式
2. 第4级:二级警监,正厅级、副厅级、专业技术高级;
3. 第5级:三级警监,副厅级、正处级、专业技术高级;
III. 第三等:警督(3级)
1. 第6级:一级警督,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专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中级;
2. 第7级:二级警督,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专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中级;
3. 第8级:三级警督,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专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初级;
IV. 第四等:警司(3级)
1. 第9级:一级警司,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初级;
2. 第10级:二级警司,副科级、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初级;
警衔
3. 第11级:三级警司,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初级;
V. 第五等:警员(2级)
1. 第12级:一级警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初级;
2. 第13级:二级警员,办事员。
(3)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