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已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除以下8种情形外,原则上不得撤销或变更合同信息:(一)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信息录入错误,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二)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中登记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合同买受人信息的;(四)房屋交付公告自公布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所购房屋因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经有关部门认定,需解除合同的;(五)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未获批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解除合同的;(六)购房者(或者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等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七)商品房交付后,实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超过3%,合同中已约定解除的;(八)规定的其它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