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工伤鉴定的范围:伤残等级鉴定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护理等级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其他。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_x000D_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_x000D_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_x000D_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_x000D_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