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未满16周岁弟弟妹妹的姐姐如果是法律上的监护人可以去银行代理银行卡,不是则不能。
1.居住在中国境内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应由监护人代理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出具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账户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未成年人办理的银行卡主要为借记卡,各个银行对未成年人办理的借记卡使用功能有不同的规定。另外,为了控制未成年人的消费,未成年人申办的借记卡一般不具备申请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业务。其它规定可以到银行营业厅了解。
3.未成年人不能办理信用卡,但可以办理信用卡附属卡,但与主持卡人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但是各人银行对未成年人办理附属卡的规定不完全相同,具体可以到银行了解。另外为了控制孩子的消费,对附属卡最好设置消费限额。
4.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而在其他国家,未成年人被定义的年龄范围不同。
法律依据: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 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