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刻章需要备案。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需要刻公章的,需要携带法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的正、副本的复印件、公安局刻章备案申请表等材料去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进行备案;只有在公安局刻章备案处进行刻章备案后,个体工商户才能到指定的刻章地点刻印公章。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