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在法律上面叫做亲子关系,有些人拒绝承认与爸爸或妈妈有亲子关系,觉得父母其中一方有对不起自己,就想要跟他们断绝亲子关系,不再于他们有任何的牵连。那么,可以断绝亲子关系吗?接下来和我一起来看一看吧。
可以断绝亲子关系吗
不可以。
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形成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都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而形成的一种法律拟制身份关系,因而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予以解除。但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并非通过法律拟制产生,因此不能通过当事人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解除。亲子之间签订的解除亲子关系的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即使签订了类似协议,该尽的抚养义务或赡养义务还是要尽的。
通过法律程序建立的关系,例如婚姻、收养等,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解除,但直系血亲,无法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除。所谓的登报声明解除亲子关系在我国民间常常是一时气愤之下的行为,亲子之间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是无法通过此种方式解除的。对于李某的骚扰行为,张某除了可以寻求治安管理部门的帮助外,还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取消李某遗产继承权。
关于遗嘱的效力,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遗嘱的内容和形式的完备是遗嘱有效的重要保证。首先,遗嘱的书写应内容清晰,表述准确,不存歧义;其次,遗嘱的形式可以分为公正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或者口头遗嘱。公正遗嘱具有法律上的最高效力。口头遗嘱是立遗嘱人在情况危急的时候采用的遗嘱形式,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另外,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证人在场见证和签名,也是有效遗嘱成立的重要条件。
在生活中遇到断绝亲子关系情况,如对于内容不太了解,可以咨询上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