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符合国家和河北省计生政策生育二孩,可以享享受相关奖励与社会保障。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二条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 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