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拘役管制不属于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有期徒刑都属于刑法明文规定的主刑。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