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准生证不见了是可以进行补办的。但是现在国家已经取消了准生证的办理,改成了生育登记服务制度。而办理生育登记服务需要的证件有夫妻两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生育登记表、夫妻两个人最近的两寸合影照片。如果是生完孩子后再准备补办生育登记服务的,需要提供的证件有出生医学证明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
《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依法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凭《结婚证》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一孩《计划生育证》;依法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二孩《计划生育证》。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符合办理《计划生育证》条件,无正当理由未领取《计划生育证》怀孕生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