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里的钱不能取出来,只能用于在定点医院和药店就医购药。但是以下三种情况下,医保卡里的钱可以支取使用:
1、医保卡使用终止:如参保人死亡,亲属可凭死亡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
2、参保人移民:凭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
3、异地转移:在当地参保后,可把医保账户余额转移至新账户。
医保卡里的钱是不能取现的。只能放在里面作为你的医疗费用。不过,每年都有固定的使用额度和所报销的药品范围,具体的可以到社保局咨询。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下列标准划入个人帐户:
1、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照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工资的0.8%划入;
2、年满45周岁的职工按照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工资的1.2%划入;
3、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本市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的3.8%划入;
4、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本市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的4.4%划入。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日前出台《关于优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今年10月起,天津医保卡10月起可取现,按照统账结合模式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当月个人账户金额的70%实行注资管理,参保人员可自行提取,用于补偿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支付购买保险、体检等费用;其余30%继续实行记账管理,专项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保政策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