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没有自动解除的说法。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_x000D_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_x000D_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_x000D_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_x000D_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_x000D_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_x000D_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_x000D_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