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无论被告是否参加庭审,均不影响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被告不参加的,可以作缺席判决处理,即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出席,也仍然需要承担。参加庭审不仅有利于法院查明事实,还可以针对原告的主张及事实、理由,进行抗辩,如已过诉讼时效、已还款部分、利息或违约金过高、损失不存在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