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异地年审驾驶证需要的手续:
1、机动车驾驶。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
3、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的凭证。
4、驾驶证件破损,登记内容磨损不清的,同时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证手续。
5、达到规定年龄或因身体条件变化须降低准驾车型的,同时办理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手续。
6、驾驶证登记内容与电脑信息不符的,请凭《机动车驾驶证信息更正联系单》到所属辖区的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信息更正手续后,再办理驾驶证审验手续。
7、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法律依据】:
《中华人命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