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企业破产清偿顺序:1、破产企业欠员工的工资以及相关的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3、破产债权。企业的破产财产将按照清偿的顺序进行分配,当前一个顺序债权没有清偿前,后面顺序的债权将不予分配。当企业的财产不够清偿同一顺序清偿时,通常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