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2023年枣庄最低工资标准暂未公布,枣庄依旧实行往年的枣庄最低工资标准。
枣庄调整后的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滕州市、薛城区、市中区1900元,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滕州市、薛城区、市中区19元,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17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枣庄市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枣庄市辖区内用工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该新标准有助于提高劳动者工资收入和基本生活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上调后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为1910元每月,第二档为1730元每月,第三档为1550元每月。同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调整为三档,第一档为19.1元每时,第二档为17.3元每时,第三档为15.5元每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截至2022年4月1日,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深圳、重庆、四川13个地区的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