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打官司对方不出庭怎么处理
起诉对方不出庭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不同处理:
1.被告是必须到庭的,例离婚案件的被告,其不出庭,可拘传到庭。
2.并非必须到庭的被告,可作缺席判决处理,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
二、如果起诉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起诉对方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1、被告不出庭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由被告自行承担没有辩护的恶果;
2、如必须被告出庭的案件,两次合法传唤不到庭,会采取拘传措施;
3、判决后被告不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执行期限一般六个月内,案情复杂经批准可以延长,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只有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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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庭被告未出庭怎么办
如果法院开庭后被告不出庭的,要依据不出庭的原因有不同的处理结果:
(1)如果被告是有正当的原由不出庭的,例如被告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法院是可以中止案件审理的,等中止情形消失后再继续审理。
(2)如果是没有正当的理由不出庭审理案件的,法院会向被告送传票,要求被告人出庭审理案件。
(3)如果被告经传票后仍不出庭的,法院就会对被告进行拘传,经拘传后仍然不出庭审理的,法院就会作出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
《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