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清算律师收费标准有哪些
破产清算律师收费标准根据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分区间按比例收费,具体如下:
1.不超过一百万元(含本数,下同)的,在12%以下确定。
2.超过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
3.超过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
4.超过一千万元至五千万元的部分,在6%以下确定。
5.超过五千万元至一亿元的部分,在3%以下确定。
6.超过一亿元至五亿元的部分,在1%以下确定。
7.超过五亿元的部分,在0.5%以下确定。
二、破产清算的程序
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清算组接管公司。
3.公司财产分配。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清算终结,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破产清算组的职责
破产清算组基本职责是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理、变价和分配。
1.接管并破产财产。
2.行使破产企业的财产权利。如追回因破产无效行为给付的财产。
3.履行破产财务的对外义务。
4.制定和实施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方案。清算组在制定相关方案时需要考虑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利害关系人对清算组的方案有异议可以及时提出并申请更换清算组的成员。
5.办理破产程序中介的有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