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是欠了米行的,还是网贷的
这两条法律法规是他们打死都不打算让你知道的
第一,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五条明文规定
就是即便你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同意,债权方把你的信息外包给催收部门来催收,你也有权利向债权方提出撤回你的信息的请求,而且他们还不能拒绝,
第二,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明文规定
,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其处理的个人信息时,应当向个人告知接受方的名称,联系方式,处于的目的等等,并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简单点说,就是债权方委托第三方进行催收时候,要将第三方的信息,清楚地告知给你,并且还要取得你的同意,听到这你可能觉得这两条不现实,但是当你拿起你的电话,和你的债权方沟通的时候,你就会明白这两个条款的重要性了,
负债人我们一定要记住,我们虽然负债了,但是我们还是这个国家合法的公民,既然是合法公民,我们就有权利享受,公民信息保护法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