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判断合同解除权是否已经消灭,主要从以下四种情形分析:
1、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解除权约定了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权利人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2、双方未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权利人未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解除权消灭;
3、双方未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对方亦未催告的,权利人未在合理期限内主张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该合理期限一般掌握在一年;
4、由于未按时支付租金而使出租人具有合同解除权,但承租人表示支付后期租金而出租人同意的,解除权消灭。
权利因主张而成就,因放弃而消灭,合同解除权同样如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合同违约方)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