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临时身份证可以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一般是指户籍所在地镇派出所,但偶尔也有镇派出所不具备条件,需要在县(区)一级公安局办理身份证。而临时身份证的申请前提条件是在办理正式身份证期间,因急用而申领的证件,平时并不单独受理临时身份证的申请。
临时身份证办理流程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