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1、协议离婚双方一般在三十日至六十日左右能离婚。2、协议离婚中,双方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后的三十日内的三十日后再向其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双方多久能离婚
1、协议离婚双方一般在三十日至六十日左右能离婚。2、协议离婚中,双方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后的三十日内的三十日后再向其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多长时间能离婚
诉讼离婚三个月能离婚。即如果诉讼离婚案情简单的话,一般在三个月内结案。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无法送达,需要登报公告的话,或者有其他比较复杂的案情的话,需要适用普通审判程序,那么一般情况下要在半年之内才可以结案。
双方分居多长时间可以离婚?
夫妻分居多久都可以离婚。分居并不是离婚的前置程序。
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一、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协商一致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登记离婚有如下程序:
1、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发证。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由原告向被告住所地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副本和相关证据。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我国民法典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对分居的概念是有标准的,首先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而不能是因工作、出差、就学、子女上学等其他原因导致的分居。
其次必须是连续地分居,即要求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状态是持续的,如果双方分居但一段时间后又居住在一起,这种情况下,虽然总的时间已满两年甚至超过两年,但法院极有可能因为分居时间不连续而无法认定为应当准予离婚的依据。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如下: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4、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双方离婚财产执行要多长时间
双方离婚财产执行应在六个月内执行结束。一般财产分割后,双方就按照协议来执行。但是,有些时候在离婚后,依旧会有人不按法院判决的结果来执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财产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以实现,实体权利的权利。人民法院的执行是有时间限制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六个月。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有执行力,应在六个月内执行结束;如果对方没有执行力,六个月届满时,要视情况中止或终结执行。终结执行是完全结束;中止执行是暂停执行,等待以后某个时候,被执行人又具备执行能力了,就由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由法院恢复继续执行。
协议离婚需多长时间
协议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准备好了相关材料,到民政局办理并经过审查没问题后,最快的可在当天办理完毕,领取离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