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没有房本不可以变更户主。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的前提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所以拆迁安置房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是不可以变更户主的,也就是不可以过户。
没有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如何更名
没有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是不可以更名的。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权要经登记之后才发生效力,拆迁安置房如果未取得完整所有权的,就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房屋管理部门是不会办理更名登记的。
拆迁安置房如何交易
拆迁安置房产权齐全的话和普通房一样交易,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交易意向后按下面流程操作:(一)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问: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能公证吗?答: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能公证。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拆迁安置房如何买卖
拆迁安置房产权齐全的话和普通房一样买卖,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交易意向后按下面流程操作:1、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写明双方的约定;2、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等资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3、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并交纳相关费用;4、双方当事人一定要到场签字,完成过户。问: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有什么内容?答: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有以下这些内容:(1)有关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3)有关房屋质量的条款。(4)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5) 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6)产权登记的条款。(7)税费负担的条款。(8)违约责任的条款。
拆迁安置房如何补偿
拆迁安置房可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设备拆移补助费。房屋拆迁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而具体价格依据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拆迁安置房如何继承
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无遗嘱的,也无遗赠扶养协议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没有第一继承人的,由第二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拆迁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