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有很多的人都是公职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通常是几千块钱,如果公职人员有很多的直系亲属要供养的话,可能工资就存不到多少钱,在公职人员去世之后遗属可以得到什么补助?
一、公职人员去世后遗属有哪些补助
1、丧葬费: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2008年9月1日起,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1995年之前的按照原陕劳险发[1986]138号规定执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2008年9月1日起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二、支付渠道
1、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由企业从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
2、依法破产企业已移交社会保险机构管理的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我们国家公职人员去世之后,可以给遗属发放丧葬费,丧葬费是按照国家的标准来进行发放的,还有就是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现在农村户口每个月可以领取的230块钱,城镇户口可以领取到280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