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发现不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或者拘留,应该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只有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追究确实充分的才可以移送审查起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