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先要去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或者就业处。可以网上查一下电话,也可以问下大学辅导员,开一张补办申请和证明。如果可以先和老师预约一下,看他们什么时候有时间再去。
2、登报。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个遗失声明。
3、登报后3天后,拿着学校开出的证明、申请书+报纸+毕业证书到县里的人事局开一个主管意见和个人档案证明。个人档案一定要调回县里,不然他不给开证明。
4、拿着学校开的证明、申请书+报纸+毕业证书+县里的主管意见、个人档案证明到市里的公务员局开一个证明。
5、拿着学校开的证明、申请书+报纸+毕业证书+县里的主管意见、个人档案证明+市里的证明到省里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办理。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第三十一条 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和高等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派遣毕业生。派遣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报到证》由国家教委授权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特殊情况可由国家教委直接签发。
第三十二条 国家招生计划内招收的自费生(含电大、函授等普通专科班)毕业后自主择业,在规定时间内找到单位的由地方主管调配部门开具《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