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快递丢失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快递服务组织与用户之间就快件丢失、损坏的赔偿标准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可按以下原则执行。
(一)快件发生丢失赔偿应主要包括:
1、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2、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3、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规定进行赔偿。
(二)快件损毁赔偿应主要包括:
4、完全损毁,指快件价值完全丧失,参照快件丢失赔偿的规定执行;
5、部分损毁,指快件价值部分丧失,依据快件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丢失赔偿额度的相同比例进行赔偿。
(三)内件不符赔偿应主要包括:
6、内件品名与寄件人填写品名不符,按照完全损毁赔偿;
7、内件品名相同,数量和重量不符,按照部分损毁赔偿。”
二、物品在快递途中丢了能找快递公司赔吗
事实上,物品丢失了消费者不能直接就找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购买物品的当事人在得知物品丢失时候找快递派件员理论是大多数人的惯性做法,其实,即使真的是快递公司的原因导致物品丢失的,也不对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这并非说消费者只能认栽,是找赔偿的对象不是快递公司,而应该是网店经营者。
因为消费者和快递公司并不存在合同关系,但是消费者和购买的商家之间是有买卖合同关系。所以快速公司没有把物品送到指定的收货人手中,属于违约的情况,要向商家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消费者。
因此,在物品丢失的情况下要和商家进行协商,要求赔偿损失。
其次,因收货人原因导致物品丢失的,不能要求赔偿。
我们不能否认会出现收货人的自身原因导致快递丢失的情况,比如在上班期间,快递派件员告知快递送到,但收货人没法取件,就通知快递员把快递放在某个驿站或者管理处,快递员按照指示存放了,后来收货人找不到快递,这种处于自担风险的情况,收货人不能要求赔偿。当然,如果和商家协商后,商家同意给予适当赔偿也是可以的。
三、货物灭失是什么意思
灭失指标的物由于不可抗力和其他事故而不再存在,或占有人对其失去控制的状态。通常由自然灾害、遗失、被盗、抛弃等原因造成。有永久灭失和暂时灭失、意外灭失和非意外灭失之分。灭失的后果依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办理。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所以就算标的物因不可抗力而灭失,作为当事人的一方也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为了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还需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否则,并不能免责,遂仍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