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户口本不是户主本人可以去补办,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该是本户的成年人员。
户口补办的具体程序:
1、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2、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
3、然后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去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地方派出所,先去填写一张户口本补办的申请表,然后交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4、审查合格之后,然后会给你出示一张单子,你进行签字确认即可的。然后工作人员会告知你何时可以来领取补办的户口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