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常见的有:
1、假冒申请,业务员为了业务的提成,利用用户的信息办了信用卡,用户本人并不知情;
2、失卡冒用,这类情况经常发生于信用卡的持有者把密码写在卡片的签名条,或者设置一些过于简单的密码,例如123456,不法分子多试几次就试出来了。所以现在很多商业银行会提供卡片丢失的保险,一定额度之内会有赔付;
3、用卡伪造,日常交易中,加工过的pos机读取了信用卡的磁条信息,并保存下来,然后复制卡片进行盗刷。现在这样情况现在少了,因为用户普遍使用手机支付并且2017年开始,银联的单币卡是强制要求用户更换芯片卡,不更换是在刷卡机上刷不出来;
4、电信诈骗,诈骗分子目标不单是信用卡,借记卡一样可以。但是借记卡无法确保卡里有余额,每个人的信用卡则多多少少有一定的额度。额度没有了,一样可以利用信息去提额。又或者是利用受害者的卡去绑定其手机号码,进行其他的消费行为,很多金融机构都会发动态验证码,强调不要将动态验证码透露给任何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