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犯罪分子自身方面的原因,如能力不足、主观认识错误。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因此,有些犯罪分子遇到一些轻微的阻碍因素,例如在抢劫罪中遇到熟人,在强奸罪中由于被害人请求等,犯罪分子就中止了犯罪,应该认为是自动中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
(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二)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三)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区分的关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