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驾校的车15年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_x000D_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_x000D_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_x000D_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_x000D_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_x000D_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_x000D_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_x000D_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