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孩子拒绝探视该和孩子交流,如果是因为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对子女不好,有恐吓等不良行为导致子女不愿意被探望的,直接抚养方可以起诉中止探望。如果是因为直接抚养方故意阻扰探望的,不直接抚养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之后可以申请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