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在目前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因大部分机动车都购买了车辆保险,包含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以及不计免赔率,所以赔付基本上不存在问题。但是在一些保额不足或者未投有保险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可能会存在肇事方无力赔偿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让法院明确肇事方的赔偿义务,查明肇事方的财产,通过执行肇事方财产的方式赔付伤者的损失。同时有一点需要注意,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并不是只有肇事司机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肇事车辆中涉及到雇佣关系,那么肇事司机的雇主同样有可能要负有赔偿责任。如果肇事司机是职务行为,那么肇事司机所属的单位一样具有赔偿责任。若肇事方确实没有赔偿能力,目前的法律规定是在后期若发现赔偿义务方,也就是肇事方有可执行的财产,伤者可以随时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执行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