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房屋产权70年后,成为危房。有些房子产权在70年后,会成为危房或者因为城市规划需要进行拆迁,出现这种情况的话,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入拆迁流程,并且会给予业主相关补偿;
2、房屋产权70年后,自动续期。等到房屋产权70年后,土地使用权到期,并且相关部门并没有拆迁的打算时,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续期;
3、房屋产权70年后,无法缴费。房屋产权70年后,没有缴费或者没有能力缴费的话,那么国家有权收回土地所有权,并且房屋也会按照当时的市场价进行相应赔偿;
4、房屋产权70年后,实行拆迁。房屋产权70年到期之后,如果国家需要回收土地进行拆迁的话,那么会对业主进行一次性的补偿,会依照当时房屋的市值给到等价值的补偿,比如赔偿房子或赔偿拆迁款等。
房屋产权的界定如下:
1、房屋权属必须依法实行登记,方能获得产权;
2、只有开发商申请房屋初始登记,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购房人才能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领取个人《房屋所有权证》;
3、必须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方能领取房地产权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很多人觉得会有补偿,土地到期了房子还是自己的。很遗憾,依照法律明显是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