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可以由具有监护资格的个人或组织向法院起诉,让该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因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使得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处于危困状态的,也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监护人资格,根据监护人的具体情况,并依照最有利被监护人的原则重新为其指定新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