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劳动仲裁何时立案
劳动仲裁审理决定应当在五日内作出,仲裁委员会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五日内受理,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在五日内通知申请人不受理,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二、劳动仲裁会对公司产生什么影响
劳动仲裁对公司有以下影响:
1.公司需要依法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的仲裁;
2.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
3.公司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1.交申请书。首先要从劳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需要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并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2.委托专业律师。最好委托不超过二名的律师参加仲裁活动;
3.举证证明。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申诉人提供证据。因为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就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证据;
4.审理裁决。按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庭审活动;
5.裁决决定。如果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就会发生法律效力;
6.审理结案。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一般就从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比较复杂的,经批准最多可延长30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