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婚公证是以当事人是否去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作为衡量标准,凡未曾办理登记手续的,为未婚。
2、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均为不合法的现象,均以未婚论。
一、涉外未婚公证书如何办理?
涉外婚姻当事人在办理涉外未婚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提供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需同时提交法院的生效证明书)、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声明人草拟的声明书;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由于司法部现已将涉外未婚公证暂时调整为办理声明书公证的方式。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公证处难以查实当事人是否为未婚或未再婚,无法再按过去的格式直接出具公证书,今后的未婚公证将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声明书予以证明,并要求当事人在声明书中表明“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完全真实;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申请人申办未婚公证的,公证处仍可按原来的未婚公证书格式出具公证书。
各公证处须向当事人说明,声明书公证与原规定格式的实体性未婚公证不同,国外使用机构有可能不予采证。
二、夫妻财产公证提交资料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
2、财产的产权证明。
3、结婚或未婚证明。
4、协议书草稿。
当事人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中,应对各方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在婚后的使用、维修、保养、处分以及财产孳息归属作出约定,对各方婚前(或婚后)债务清偿作出约定。协议书内容应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或未婚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分两种形式:一是未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三、哪些财产不用做婚前财产公证
以下财产不用做婚前财产公证:
1、婚前一方已取得产权证的;
2、婚后住的房子是父母的房子或者出租的公房,判决标准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3、婚前已经交了所有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贷款合同均以自己的名义签订。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协议书;
3、有关的产权证明;
4、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