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确使用范围:若为有偿合同,使用范围的大小直接决定使用费用的多少。2、 明确使用期限:如果在约定的期限内使用则为合法使用,如果超过约定使用期限,则为侵权行为。3、明确使用途径:如用于电视播出、露天摆放、产品包装等。
针对肖像权的这种事情推己及人的也应该考虑到当事人的感觉,肖像权的实际所有者真正厌恶的就是在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有一种被他人利用的感觉,想要利用别人的肖像给自己带来营收却又不付出任何的代价的这种想法也太过于自私了。可以和别人协商了以后签订了肖像权使用合同以后再使用。那么,签肖像权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签肖像权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订肖像使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四项:
(1) 明确使用范围:若为有偿合同,使用范围的大小直接决定使用费用的多少。
(2) 明确使用期限:如果在约定的期限内使用则为合法使用,如果超过约定使用期限,则为侵权行为。
(3) 明确使用途径:如用于电视播出、露天摆放、产品包装等。
(4) 明确使用费用:是无偿还是有偿,是有偿的话费用多少、计算方式、支付方式都要明确约定。
二、法律规定
《民法典》(生效)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肖像权消极权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零二十条 【肖像权的合理使用】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实际上有些肖像权使用合同当中的陷阱就非常多,所以在遇到有人和自己协商想要使用自己的肖像权的时候,就一定要仔细的了解一下上面的这篇签肖像权合同的注意事项。注意在合同当中对肖像权的使用范围,期限和相关的费用等这几个问题,如果超过了肖像权使用的期限却依然在使用,那实际上也已经构成了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