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追加被告和追加第三人的区别是:
(一)第三人包括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既不同意原告的诉请,也不同意被告的主张,在诉讼中相当于原告的地位;
(三)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原告和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其在诉讼中的地位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
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般辅助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追加的被告是要对案件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只是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不一定要承担责任。
3、被告按照共同诉讼划分,也分为必要的共同被告和普通的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