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和改革措施拟订及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参与拟订县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规划,提出县属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产业及企业重组整合的建议,推动国有资本有序进退。
(三)承担县属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推进有关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参与拟订县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出所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五)承担县属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测的服务保障工作,盘活存量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经营和使用效益。推动有关企业实施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
(六)承担完善有关企业审计监督体系的服务保障工作。按照出资人职责,承担督促检查有关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服务保障工作。
(七)完成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