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刑法》规定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处罚吗?
我国《刑法》中有规定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处罚的。
对于聋哑人或盲人,我国规定他们犯罪依旧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我国考虑到他们的个人因素,因此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不是肯定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还要根据具体的案件,犯罪人具体的行为措施,以及时候的悔过程度来决定。
《刑法》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如果盲人犯罪可以免除刑罚吗?
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视力作为人的重要生理机能,同人的身高、体重一样有着不同的评价数值。故医学上或者《刑法》上对“盲人”的认定都有一个不同于生活意义上的认定标准。
2、《刑法》之所以规定对盲人犯罪、聋哑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主要是考虑视觉等重要功能的丧失会导致人的认知、交流等能力下降,不能正常融入社会生活,其辨认自身行为性质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也弱于常人,故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可以从宽处罚。
3、由于《刑法》规定对盲人犯罪是“可以”而不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在审判中应当全面分析犯罪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重点分析“盲人”身份对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影响,并不必然从宽处罚。对于犯罪行为与其“盲人”身份有直接联系的,如过失犯罪、被告人因目盲丧失劳动能力从而实施的盗窃、诈骗、侵占等财产性犯罪、在生活中受到歧视等作用时因冲动发生伤害的案件,考虑到盲人被告人特别的生理、心理状况,可依法比照正常人犯罪酌予从宽处罚。
4、但是在盲人实施的与“盲人”身份无直接关系的犯罪中,特别是在共同犯罪或者有组织犯罪中,这类被告人甚至可能成为犯罪的策划者和组织者。在此情况下,被告人虽具有“盲人”身份,但不能作为对其从宽处罚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