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机动车驾驶证从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每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即在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12月内,如果有多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累积计算,如果记分超过12分将会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如果累积记分没有超过12分或者没有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即12个月后,上一个记分周期的记分将会清零,恢复满分12分。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