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的钱,子女不需要还。父母与子女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其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母欠的债就是父母作为主体与他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其子女无关。在父母死亡后,继承遗产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在法律上,子女没有替父母偿还超过父母遗产价值的债务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