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合同;或者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定供劳动保护、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劳动者保存好相关证据,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_x000D_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_x000D_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_x000D_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_x000D_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_x000D_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_x000D_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_x000D_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_x000D_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_x000D_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_x000D_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_x000D_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_x000D_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