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使用伪造的国家证件,要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进行刑事处罚,所谓严重后果,一个是数量上的,伪造假证件到了一定的数量,第二是后果上的,别人利用你伪造的假证件做了什么事情,如果你使用假证件做了违法的事情,那就按你实际所涉及的罪名来处罚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三)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